行事曆訊息

第11屆全國國中、小學生書法比賽,開始報名!!

台中東南扶輪社第十一屆(2016-2017年度)全國國中、小學生書法比賽簡章

 

主 辦 單 位 :台中東南扶輪社

協 辦 單 位 :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

東海大學美術系˙彰化師範大學美術系˙台中市永安國民小學

一、活動目的:鼓勵國小、國中學生對於書法藝術的喜好,並透過書法的學習與創作,提升個人涵養與整體文化藝術發揚。二、參賽資格:凡本國對書法有興趣之國中暨國小中、高年級在校學生。(可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)

三、初賽方式:

1、國中組:對開宣紙(約135×3 5公分),國小組:四開宣紙(約67×35公分)。一律直式書寫,篆、隸、草、行、楷書體不 限,須落款,無須標點符號,無須裱褙。初賽題目、落款內容如下:

國中組題目:

「此地有崇山峻嶺,茂林脩竹,又有清流激湍,映帶左右,引以為流觴曲水,列坐其次,雖無絲竹管弦之盛,一觴一詠,亦足以暢敘幽情。晉 王羲之《蘭亭集序》句 ○○國中○○○書」

國小組題目:

「趣舍萬殊,靜躁不同,當其欣於所遇,暫得於己,怏然自足,不知老之將至。晉 王羲之《蘭亭集序》句 ○○國小○○○書」

2、每人限參加一件,請於報名表註明所屬縣市、學校、年級、姓名,在填妥報名表(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)後,以釘書機釘附於作品背面左上角,未附報名表或書寫不明者視為棄權

3、作品請以掛號郵寄。以一人一個信封一件作品為主。若團體報名,在每份作品背面左上角釘上報名表後,可統一置入大型信封袋後掛號郵寄。

4、參賽作品請於105年9月23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,將作品郵寄至下列地址:

  「403台中市西區五權路2-3號8樓811室  台中東南扶輪社收」

聯絡電話:( 04 ) 22241212    傳真:( 04 ) 22248492   聯絡人:謝佳惠小姐

5、參賽作品若格式、內容未依上述規定,或報名表未詳實填寫(如:組別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),均視同不符參賽資格,不得提出異議。

四、決賽注意事項:

1、決賽資格:經評審通過初賽作品(兩組遴選合計200名以內),另行以信函通知參加決賽。

2、決賽用具:除決賽宣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外,筆、墨、硯、墊布請參賽者自備。

3、紙張規格:國中組為對開空白宣紙(約135×3 5公分),參賽者可自行決定施畫行、格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國小組為四開28格宣紙(約67×35公分)

4、決賽方式:採現場書寫,比賽時間為90分鐘,題目、落款格式當場公佈。

5、決賽作品恕不退件,得獎人作品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刊印、展覽之權利。

6、決賽日期:105年11月6日(星期日)下午1:30–3:30

下午1:30辦理報到 , 1:50入場 , 2:00比賽開始 , 3:30比賽結束。

地點:台中市永安國民小學「永安館」(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)

電話:( 04 ) 24624470   傳真:( 04 ) 24621809

7、以上詳細正確資訊,可參閱「決賽通知書」;凡參加決賽者,於報到時另致贈紀念品乙份。

五、評審:

1、由本社聘請國內大專院校書法教授或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,得獎作品均經由初審、決賽評審委員評定之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2、初、決賽結果於賽後兩週內,公布「台中市東南扶輪社」網站,網址為http://www.rotarytcse.org.tw

六、獎勵辦法:

國中組:

1、第一名:一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7000元。

2、第二名:二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5000元。

3、第三名:三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3000元。

4、優  選:五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1500元。

5、佳  作:十名,致贈獎狀及獎品。

國小組

1、第一名:中/高年級各一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5000元。

2、第二名:中/高年級各二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3000元。

3、第三名:中/高年級各三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2000元。

4、優  選:中/高年級各五名,致贈獎狀及獎學金1000元。

5、佳  作:中/高年級各十名,致贈獎狀及獎品。

七、參賽須知:
1、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如有重複參賽、代筆或冒名頂替者,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,即取消參賽或

   得獎資格。
2、參加決賽者除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用紙外,不得攜帶練習用紙、字帖等物品入場。
3、初、決賽所有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「台中市東南扶輪社」所有,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
  「台中市東南扶輪社」得無償使用,並進行刊印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展示、商品化及其他推展會務之

   行為。

4、各組決賽之前三名,其頒獎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得獎學生,或由主辦單位委託各校代為轉發。優選、

   佳作之得獎獎狀、獎金,由主辦單位委託各校代為轉發。

5、評審團會議得視作品多寡與水準,建議主辦單位酌予增、減各組獲獎名額。

6、依據稅法規定,獲得獎金者請檢附本人戶口名簿及家長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。

7、參賽者自參加本項比賽起(掛號郵寄之時),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比賽簡章上所列之各項規定。

8、本簡章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經主辦單位議決得修改之。

八、附記

本社將於決賽後,裱褙得獎優勝作品,擇期送至各校巡迴展覽,有意參與之學校,可預先將報名表勾選意願後,由本社聯繫後續執行時間 ( 考量巡迴展場次有限,本社得自行斟酌偏鄉平衡 )。%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台中東南扶輪社第十一屆(2016-2017年度)全國國中、小學生書法比賽優勝作品巡迴展 報名表

(學校專用-學生勿填)

學校名稱

 

學校地址

□□□

接洽老師

 

□本校願意參與優勝作品巡迴展

聯絡電話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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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東南扶輪社第十一屆(2016-2017年度)全國國中、小學生書法比賽 送件表(請自行影印使用)

姓 名

 

組 別

□國中組      □國小高年級組(五、六年級)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□國小中年級組(三、四年級)

作者聯

絡電話

 

通 訊

地 址

□□□

指 導

老 師

 

老 師

電 話

 

學 校

年 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市(縣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校名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年級

學 校

地 址

□□□

學 校

電 話

 

【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】

本人參加「台中東南扶輪社第十一屆(2016-2017年度)國中小學童書法比賽」,並同意遵照主辦

單位訂定比賽辦法之「七、參賽須知:項目3」之規定,本人絕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。

著作權讓與人簽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簽名)           年    月    日

 

詳細完整之報名簡章,請下載「第11屆(2016-2017年度)全國國中、小學生書法比賽簡章」PDF檔